1、北京清河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21 日 15 时 40 分许,北京清河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位于我区黄村镇辖区的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支线工程二标段,组织工人进行检修阀井抽水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与窒息事故,造成 2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安委会对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为全面落实市、区领导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兴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公安分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黄村镇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
2、请区纪委区监委列席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鉴定检测,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支线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及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之间,主要连通南干渠与河北廊涿干渠,使北京与河北的南水北调水互联互通,为规划北京新机场水厂提供双水源通道,同时是南水北调中线水进京通道。该工程全长 46 公里,其中北京段长 33.4 公里,设计输水流量 6.1 立方米每秒。该工程共分为九个施
3、工标段,事发第二标段起点为高家堡分水口,终点为鹅房村南侧连通管线,全长 4.4 公里。(二)相关单位情况1.工程建设方: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工程总承包方:北京清河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水利公司),原名称为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1 年 2 月份变更为清河水利公司,注册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路 4 号,注册资本 1 亿元,法定代表人孙久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8220675U。主要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3.劳务单位:北京日佳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佳盛公司),该公司为清河水利公司的全资子
4、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注册在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 787 幢 1 至 3 层 23(3 层),注册资本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裕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48323599M。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具有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4.监理单位: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波监理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6 月,注册在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49 号,注册资本 720万,法定代表人樊志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1167678M。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具有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三)合同签订情况2
5、017 年 8 月,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与燕波监理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支线工程监理二标段合同书,将大兴支线工程施工第二、三、四、九标段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委托给燕波监理公司,合同费用 509 万元。2017 年清河水利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了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支线工程二标段工程,双方于 2017 年 8 月签订了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支线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合同书,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明挖敷设输水管线 3792 米,顶管作业约 700.426 米,新建分水口 1 座,新建调压井 1 座,新建输水管线附
6、属建筑物及阀井连接路等。合同工期 549 天,合同价约 9500 万元,具体施工量和合同价款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浮动。为全面实施施工作业,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清河水利公司分四次将二标段工程内的排气阀井及连接段的混凝土包封、排气井装修和防水等的劳务施工分包给日佳盛公司,并与该公司分别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二、现场勘验情况第二标段起点设有高家堡流量计井和新凤河分水口。新凤河分水口设有 1#、2#检修阀井和调流阀井。事故发生具体位置为新凤河分水口 2#检修阀井内。该井深 5 米,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井筒直径 0.8 米,深 1.95 米;下部方井深3.05 米,长 2.6 米,宽 2 米。三、工程施工情况二标段工程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开工,2020 年 12 月主体施工完毕。2021年 3 月 10 日,输水管道、附属设施、连接路及河道恢复等内容完成验收。2021年 4 月 21 日,单位外观验收完成。由于建设单位没有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因此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具体维修维护工作依然由总包方项目部安排日佳盛公司工人配合进行作业。2021 年 8 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