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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兔生产技术规范DB11T401-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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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15126 上传时间:2023-01-22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60.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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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30 CCS B 4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4012022 代替 DB11/T 4012006 肉兔生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eat rabbit production 2022-03-24 发布 2022-07-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401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选址与布局.2 5 兔舍及设施.2 6 兔舍环境要求.2 7 饮水及饮水质量.2 8 引种.2 9 饲料.3 10 饲养管理.3 11 疫病防

2、控.4 12 档案记录.5 附录 A(资料性)商品肉兔配合饲料营养成分指标和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6 DB11/T 401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 4012006肉兔生产技术规范,与DB11/T 401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2006 年版的第 3 章);b)删除了肉兔饲料卫生指标表格(见 2006 年版的表 5);c)增加了饲养管理中种公兔的技术要点(见 10.1);d)增

3、加了饲养管理中空怀母兔的技术要点(见 10.2);e)增加了饲养管理中妊娠母兔的技术要点(见 10.3);f)增加了饲养管理中哺乳母兔的技术要点(见 10.4);g)增加了饲养管理中仔兔的技术要点(见 10.5);h)增加了饲养管理中幼兔的技术要点(见 10.6);i)增加了饲养管理中商品肉兔的技术要点(见 10.7);j)增加了饲养管理中青年兔的技术要点(见 10.8)。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北京市农业职业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瑞峰、郑君杰、云鹏、刘康、王瑜、

4、孙志伟、李征、贾涛、黄骅、程柏丛、侯引绪、王荣杰、王莹、梅婧、崔晓东。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6年首次发布为DB11/T 401200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4012022 1 肉兔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肉兔场选址与布局、兔舍及设施、兔舍环境要求、饮水及饮水质量、引种、饲料、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档案记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的肉兔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5、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774 种兔场建设标准 NY/T 3075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 NY/T 3185 家兔人工授精技术规程 NY/T 3445 畜禽养殖场档案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133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管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仔兔 baby rabbit 出生到断奶的兔子。3.2 幼兔 young rabbit 断奶到

6、 90 日龄的兔子。3.3 商品肉兔 commercial meat rabbit 10 周龄至 3 月龄的兔子。3.4 青年兔 adult rabbit DB11/T 4012022 2 90 日龄到配种前的兔子。4 选址与布局 4.1 选址 4.1.1 新建肉兔养殖场、肉兔养殖小区选址周围 3 km 内无大型工厂、矿厂等污染源,远离其它畜禽场、牲畜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加工场和居民区,选址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饮用水、食品厂下游。4.1.2 场区地势较高,采光充足,排水良好。4.1.3 肉兔养殖场不应建设在禁养区内。4.2 布局 4.2.1 建筑设施按照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布置,各功能区相互分开。生活区与生产区间应设大门、消毒池和消毒室。4.2.2 生活区应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生活设施、办公设施与外界接触紧密的生产辅助设施,设主大门和消毒池。4.2.3 隔离区设在场区下风向处及地势较低处,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等。4.2.4 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尸体焚烧炉应设在生产区和生活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5 兔舍及设施 5.1.1 兔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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