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120 CCS A 00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552.12022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ork specification of“Integrate services in one window/network”of government service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2022-02-28 发布 2022-03-3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552.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2、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DB13/T 5552-2022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 的第1部分。DB13/T 5552-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一窗综合受理;第 3 部分:集成审查;第 4 部分:集成审批。本文件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江、耿兰华、张燕、张士尧、郑倩、王军杰、谢拥华、庄志伟、李军伟、张立军、贾冰洋、陈雅靖、安晓彤、梁娜、焦剑。DB 13/T 5552.12022 II 引言 DB13/T 5552-2022政
3、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由以下部分组成。第 1 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的总体要求。第 2 部分:一窗综合受理。目的在于明确“一窗综合受理”的窗口设置、受理流程等相关要求。第 3 部分:集成审查。目的在于明确跨部门、跨地域集成审查的相关要求。第 4 部分:集成审批。目的在于明确集成审批实施、审批结果、结果公开的相关要求。DB 13/T 5552.12022 3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的总体要求、服务事项、服务提供、制度建设、投诉处置、监督检查和评价改进的规范化要求。本文件适
4、用于省、市、县(区)、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168 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GB/T 32170.2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68、GB/T 3217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政务服务 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服务对象(3.3)办理事项(3.4)所提供的服务活动。注:政务服务事项应为服务
5、事项清单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一窗(网)集成办 政务服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责任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线上、线下综合窗口(3.6),集中办理咨询、指导,综合受理、集成审查、集成审批、统一送达等事宜。服务对象 到政务服务部门办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事项 在政务服务部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及其他政务服务项目。来源:GB/T 32170.2-2015,3.3,有修改 窗口 政务服务部门设立的服务单元,包括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窗口、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来源:GB/T 32170.2-2015,3.4,有修改 综合窗口 DB 13/T 5552.12022 4
6、设立于政务服务部门,提供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等政务服务的窗口(3.5)。受理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接受的过程。一窗综合受理 任一综合窗口(3.6)对办理事项通过整合申报材料、统一申请表单完成受理(3.7)的过程。审查 受理后对申请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检查和核实的过程。注:由两个(含)以上政务服务部门共同或联合审查的事项,可称为“集成审查”。审批 依据受理、审查的结果,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的过程。注 1:由两个(含)以上政务服务部门共同或联合审批,可称为“集成审批”,包括跨部门、跨层级和跨地域审批。注 2:通常以“事项清单”形式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等内容。4 总体要求 应以方便服务对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和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提供规范化政务服务。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网)集成办”。应结合“一窗(网)集成办”服务规范和工作实际,建立相应配套制度。应推行极简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数据共享、全程网办。应建立涵盖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