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7.120.01 CCS P 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352021 DB11 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Guidelines for water balance test of water users in service industry 2021-12-28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352021 I 目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原则.1 5 水平衡测试方法.1 用水单元的划分.1 测试时段的选取.1 测试参数.2 水量的测定.2 特殊水量的测定
2、方法.2 水平衡图示与水平衡方程式.2 6 水平衡测试程序.3 工作流程.3 准备阶段.3 实测阶段.4 汇总分析阶段.4 报告编制阶段.5 附录 A(资料性)特殊水量及节水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6 附录 B(资料性)水平衡测试相关表格.9 附录 C(资料性)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编制大纲.17 DB11/T 1935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
3、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梦婷、白雪、蔡榕、白岩、张蕊、来海亮、沈广生、李熙岩、齐艳冰、王雅慧、王一帆、贾晓丽、王茜。DB11/T 19352021 1 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的一般原则、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服务业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公园等用水特点类似的用水单位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21534
4、节约用水 术语 DB11/T 936(所有部分)节水评价规范 DB11/T 1764(所有部分)用水定额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452、GB/T 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水平衡测试 water balance test 对用水单元或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量、统计和计算,根据水量平衡原理,分析查找问题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的过程。4 一般原则 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水平衡测试。按 DB11/T 1769 的要求配备水计量器具。开展水平衡测试前确保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其准确度等级应满足 DB11/
5、T 1769 的要求。5 水平衡测试方法 用水单元的划分 根据用水特点和测试需要,可分别将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主要用水设备(用水系统)等,划分为若干个用水单元。测试时段的选取 5.2.1 选取工作(用水)稳定的、有代表性的时段进行测试,连续测试时间不少于一周,每 24 小时记DB11/T 19352021 2 录一次数据。5.2.2 如果用水单位用水时段规律性强,可结合本单位用水特点合理确定测试水量周期和时段。测试参数 5.3.1 测试取水量、循环水量、漏失水量、回用水量等水量参数。5.3.2 记录循环水进出口及对水温有要求的控制点的水温。5.3.3 根据用水单位具体情况记录供水管网、蒸汽
6、管网、循环水管网等的水压。水量的测定 5.4.1 实测水量根据系统或单元用水特点,选择适宜的测定方法,如水表法、超声波流量计法等。5.4.2 用水档案齐全,有稳定、可靠的水计量器具,计量资料记录完整且满足水平衡测试要求的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到水量数值。特殊水量的测定方法 5.5.1 漏失水量 5.5.1.1 对于有条件停水的系统或单元,可选择适当的时间,采取全静态或分区静态测试的方式,若水计量器具继续走动,水计量器具的读数可近似认为是该区的漏失水量,测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5.5.1.2 对于无条件停水的系统或单元,可采用动态测试的方式,配备相同准确度等级的水计量器具,当二级、三级水计量器具配备率为 100%时,上下级水计量器具计量之差为漏失水量。5.5.2 其它特殊水量 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量、冷却循环系统耗水量、锅炉排污水量等特殊水量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水平衡图示与水平衡方程式 以水的流向表示输入和输出某一相对独立或完整的用水系统或单元的水量,与其化学成分和物理状态无关。水平衡基本图示见图1。图1 水平衡基本图示 输入表达式见式(1):?+?=?(1)输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