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00 A 90 备案号:XXXXX201X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1402014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mon disease nursing of sick children of child welfare agency 2014-12-17 发布 2015-04-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1402014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4.1 环境要求.1 4.2 人员要求.1 4.3
2、 管理要求.2 4.4 基本养护要求.2 4.5 消毒、隔离要求.2 5 常见疾病患儿养护.2 5.1 上呼吸道感染患儿养护.2 5.2 支气管炎患儿养护.3 5.3 肺炎患儿养护.3 5.4 腹泻患儿养护.3 5.5 癫痫患儿养护.4 5.6 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养护.4 5.7 唇腭裂患儿养护.4 5.8 脑性瘫痪患儿养护.5 5.9 苯丙酮尿症患儿养护.5 5.10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患儿养护.5 5.11 血友病患儿养护.5 5.12 高热患儿养护.6 5.13 呕吐患儿养护.6 5.14 尿布疹患儿养护.6 5.15 麻疹患儿养护.6 5.16 水痘患儿养护.6 5.17 流行性腮腺炎患儿
3、养护.7 5.18 病毒性肝炎患儿的养护.7 5.19 猩红热患儿养护.7 5.20 手足口病患儿养护.7 5.21 结膜炎患儿养护.8 参考文献.9 DB11/T 1140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海燕、王玉萍、顾力宏、王雪燕、李燕、王蕊。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范军、李绍纯、梁树、贠根华、张凤良、杨会英、彭嘉琳、于忠、李
4、永红、李艳生、王淑萍、巩桂双、王芙。本标准2014年X月X日首次发布。DB11/T 11402014 1 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病患儿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疾病患儿养护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常见疾病患儿的养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DB11/T 788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成长档
5、案记录与管理 DB11/T 933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7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养护 nursing 针对患病儿童提供的生活照料和护理。4 基本要求 4.1 环境要求 4.1.1 出入居室、交谈宜轻声,保持居室内外安静。4.1.2 冬季室温应为 1822,夏季室温应为 2628,相对湿度 50%60%,每日定时通风,避免直吹和对流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4.1.3 居室卫生按 DB11/T 9332012 中 4.5.1 的规定执行。4.1.4 加大床单位之间距离,适当加大患儿与非患儿空间距离,呼吸系统疾病按呼吸道隔离规
6、定处理。4.1.5 病情需要时应加床栏保护。4.2 人员要求 4.2.1 孤残儿童护理员应持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4.2.2 医生、护士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DB11/T 11402014 2 4.3 管理要求 4.3.1 医生、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应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转院治疗。4.3.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交接班。4.3.3 观察患儿的行为反应,对患儿心理变化及需求给予帮助。4.3.4 患儿生活护理按 DB11/T 933 规定执行。4.3.5 护理文件的建立、记录、保管应按 DB11/T 788 规定执行。4.3.6 疫情报告应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的规定执行。4.4 基本养护要求 4.4.1 保证患儿睡眠,按 DB11/T 933 中的 4.4 规定执行。4.4.2 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瞳孔、意识以及传染病各期病情变化。4.4.3 观察发热的热型、时间、热度及发热伴随的症状和体征。4.4.4 观察皮疹及黏膜疹的类型、形态、大小、分布、出疹顺序和时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