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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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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18871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6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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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讲解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强调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文件明确了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改革;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推行“证照分离”,破除不合理门槛,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简化审批与强化监管有效衔接,确保消防安全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文件还提出了五个方面十二项主要任务,包括取消和精简三项消防审批,如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2、资质许可,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此外,文件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同时,文件指出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制定职业规范,明确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彻底脱钩消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最后,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如清理无据证明材料,推行预约办理、智能导办等服务方式,并开放消防救援站提供免费培训。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适用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负责消防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涉及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该文件旨在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消防执法改革,提高消防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以及所有参与或受消防执法影响的相关企业和个人。通过这一文件,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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