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健康标准讲解了核动力厂操纵人员的健康要求和健康监护内容,适用于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其他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运行和关键岗位人员也可参考使用。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在身体、智力及情感方面应达到的最佳状态,并强调了适应环境、人际关系协调、幸福感以及职业工作效率等心理健康标志。文中还提及操纵人员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明确列出了具体的检查项目、周期与医学证明格式,确保其身心健康符合上岗要求。此外,标准中更新了健康基本要求,包括获取执照所需的健康条件,已持证人员持续健康监护的要求,以及限制资格的条件。针对操纵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记录保存时间也做了相应调整,推荐的心理健康测试量表及其评分
2、标准进行了更改并提供了获取渠道,使心理评估更为科学合理。同时,增加了操纵人员自我报告健康变化的要求,保证了健康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健康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及相关设施中的操纵人员,这些人员主要负责操作或指导他人操作核设施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此标准不仅为核动力厂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也为其他涉及核设施运营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健康指导原则。通过规范健康标准和监护措施,确保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身心状态,从而有效预防潜在的职业健康风险,维护核安全,适用于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的运行管理,同时也可作为其他反应堆及核燃料后处理生产设施健康管理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