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高处坠落事故2002 年 7 月 25 日,某局井下公司大修队进行提钻作业,当提钻至 39 立根(749 米)时,因操作失误及防碰装置失灵,造成 1 人从二层台上坠落死亡。一、事故经过7 月 25 日 6 时 40 分,该井下公司大修队进行提钻作业,当提钻至 39 立根(749 米)时,因操作失误及防碰装置失灵,顶天车后游动滑车侧板脱落,大钩断裂,砸在二层台上,将正在二层台作业的井架工陈某所系安全带尾绳切断,二层台移位下坠,陈某从 17.5 米高的二层台上坠落死亡。二、事故原因1、操作过程中提速过快,用力过猛,导致滑车迅速上提至顶部;2、作业前检查不细致,防碰装置失灵没有及时发现,导致顶天车事故;3、游动滑车维修保养不够,设备零件老化,磕碰后极容易造成损坏。三、事故教训1、提钻作业必须平稳,严禁提速过快过猛;2、严格作业前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特别是悬挂系统、钢丝绳等承重部件必须全面进行检查,以免安全装置失效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