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67”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6 月 7 日 20 时 46 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以下简称金河煤矿)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室(南)距开口点152m 扩掘处发生事故,造成死亡 1 人,直接经济损失 145.4 万元。事故发生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程序向相关单位报告了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2022 年 6 月 8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296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牵头,会同兰州市应急管理
2、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依法成立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67”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兰州市纪委监委派员介入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分析论证、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类别,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一、事故单位概况(一)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概况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8 年,是窑街矿务局整体改制成立的大型煤炭企业,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出资,
3、重组成立的股份制大型能源企业。金河煤矿为其下属主力生产矿井之一。(二)金河煤矿概况1.基本情况金河煤矿于 1958 年 8 月 1 日开工建设,1970 年 2 月 5 日正式投产,原设计能力 90 万 t/a,2020 年批准生产能力为 120万 t/a。矿井共有三个进风井,两个回风井,采用平硐-暗斜井方式开拓,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的方法采煤。通风方式采用两翼对角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为煤与二氧化碳(含甲烷等复杂气体)突出矿井,同时具有冲击地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多种灾害。煤尘具有爆炸性,主采煤二层属类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55 天。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型,水文地质条件类型为中等
4、,正常涌水量 46.66m3/h,最大涌水量为 64.7m3/h。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设有机关部室 18 个,区队12 个。共有在册职工 1936 人,专业技术人员 156 人,三项岗位人员 626 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装备齐全。2.矿井三证一照情况矿井“三证一照”齐全有效。(三)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概况1.基本情况2003 年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改制为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是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现有在册职工 321 人。拥有各方面的技术管理人
5、员151 名,其中高级职称 8 名,中级职称 48 名,初级职称 80名。现有项目经理 55 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 16 人,二级项目经理 39 人。公司下设 5 个矿建分公司,3 个建筑分公司,1 个机电安装分公司、1 个商品混凝土分公司。2.公司“二证一照”情况华能公司“二证一照”齐全有效。(四)华能公司金河矿建项目部概况金河煤矿将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室扩掘工程(386m)发包给华能公司,华能公司成立第三矿建分公司,分公司下设金河矿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负责该工程。项目部成立于 2021 年3 月,现在册职工 63 人(地面辅助工 3 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项目副经理 4 人,技术主
6、管 1 人,其他管理人员 7 人,井下电钳工 1 人,掘进工 46 人,项目部将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室分为南、北两段相向施工,此次事故发生在支架检修硐室(南)。(五)事故发生前矿井状态事故发生时矿井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当班带班矿领导矿长王想刚在 16214 底抽巷巡查;项目部未安排领导带班下井。(六)事故地点概况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认定事故地点位于金河煤矿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室(南)距开口点 152m 的扩掘处。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南)巷道断面为三心拱形,巷道净宽6.4m,净高 5.5m,净断面 31.8m2,采用全风压通风。最大控顶距为 2.4m,临时支护采用喷射厚度不小于 50mm 的砼封闭巷道。掘进方式采用“钻眼爆破法”,按照光面爆破技术要求布置炮眼,正向装药结构,全断面一次性爆破,采用锚网索喷永久支护。事故发生时已施工至井下综采支架检修硐室(南)距开口点 152m 处。现场勘察时,顶板有明显垮落的痕迹,实测最大空顶距离为 2.8m。耙岩机至工作面堆积有 16m 的积渣,积渣向工作面逐渐变厚,最厚处 3.1m,距工作面 1.5m 处有一块 210.35m的矸石,重约 2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