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丽江市古城区 G348 武大线K2582+660M 处,发生一起致 5 人死亡、1 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 8 月 16 日成立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组,对事故展开全面深入调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于 8 月 18 日以云安事故督办20218 号对该事故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丽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丽江市人民政府于 9 月 3 日下发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古城区“81
2、3”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由市人民政府周帮友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余新任常务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区人民政府、古城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书面邀请了市纪委、监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介入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阅资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
3、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8 月 13 日,孙*楚驾驶云 R2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号牌:云 R19*挂)沿武大线由丽江市区驶往宁蒗县方向,17 时 25分许,当车行驶至武大线 K2582+660M 处,所驾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单黄实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云 P271*号大型普通客车时,遇陈*荣驾驶由宁蒗往丽江市区方向行驶的云 CK32*号小型轿车,陈*荣遇险采取避让措施过程中所驾驶车辆从云 R23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侧滑失控后驶入对向车道与牟*林驾驶的云P538*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云 CK32*
4、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陈*荣、乘车人邬*平、邬*贤、张*友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何*受伤经送丽江市人民医院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 16时 15 分许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刘*让受伤,云 CK32*号小型轿车、云 P538*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楚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后于 8 月 15 日 16时许在香格里拉市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书面传唤归案。(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事故信息接报和应急处置情况8 月 13 日 17 时 34 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警大队金山中队接到 110 指挥中心指令:“在新团垃圾场岔口两车相撞,有人
5、员受伤,请前往处理”。接警后,正在永保水泥厂路段巡逻的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警大队金山中队值班民警 6 分钟到达现场,观察情况后立即实施临时管制,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后迅速向大队分管领导报告,全力协助“120”急救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伤亡救援处置工作。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报后,大队长黄庭瑞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古城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以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报告,迅速带领事故处理骨干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处置、调查等工作。2.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响应情况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洪建,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丽江市委书记浦虹,市
6、委副书记、市长苏永忠,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春雷,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周铋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田锐文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市、区两级第一时间启动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晓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云宏、古城区委书记苏武、古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木仕斌等领导及相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对碰撞受挤压变形的云 CK32*号事故车辆进行破拆,将车内人员移至车外,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现场 2 名伤者被及时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4 名人员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尸体运至丽江市殡仪馆进行存放。现场处置及勘查工作于 21 时许结束。现场救援结束后,古城区委、区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领导立即组织召开“813”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紧急会议,迅速安排部署事故处置工作并成立古城区“813”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组,安排 50 万元资金用于前期各项应急工作,并提前安排4 个酒店对死伤者来丽家属进行安置,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管理。3.应急处置评估结论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相关部门快速反应,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一次性调集足够应急救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