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家湖综合管廊“12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左右,位于洪山区南李路与李桥一路附近的黄家湖综合管廊在进行巡检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21.35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武汉市黄家湖综合管廊“12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
2、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单位及有关巡视服务基本情况1.1.事故单位为武汉伏佳安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故单位为武汉伏佳安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伏佳安达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昌区徐武汉伏佳安达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昌区徐家棚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家棚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 K-3K-3 地块地块 1 1 单元单元 3535 层层 1010 号房,法号房,法定代表人为王少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定代表
3、人为王少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3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代码:91420106MA4KL5DW5L91420106MA4KL5DW5L,主要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产品、,主要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水利工程设计服务;电力检测设备、电力设备、安全技电力、水利工程设计服务;电力检测设备、电力设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批零兼营及技术服务、生产;输变电工程、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批零兼营及技术服务、生产;输变电工程、电子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4、电子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该公司持有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 安许证字2017015196-1/2;持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42089194,资质类别及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持有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42093967,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2.巡检服务单位为武汉盖普隆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巡检服务单位为武汉盖普隆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5、称:武汉盖普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称:武汉盖普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汉市江夏区梁山头社区江夏区梁山头社区 5 5 区区 175175,法定代表人为刘长华,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为刘长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人民币 5005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49CFCL7E91420115MA49CFCL7E,主要经营范围: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安防施工、监控工程、主要经营范围: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安防施工、监控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水利水电计算机网络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水利水
6、电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3.3.巡检服务协议情况。巡检服务协议情况。2021 年 1 月 5 日,武汉伏佳安达公司与武汉盖普隆公司签订了巡视服务框架协议,武汉盖普隆公司派遣人员开展巡检,现场由武汉伏佳安达公司负责具体管理。2021 年 1 月 24 日,武汉伏佳安达公司向武汉盖普隆公司下达派工单,工作内容:黄家湖综合管廊巡检,要求两人一组,遵守安全规范。要求完成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1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事故信息报告情况2021 年 1 月 27 日,根据武汉伏佳安达公司的要求,武汉盖普隆公司安排巡检人员包应国、朱云峰两人一组对黄家湖综合管廊进行巡检。19 时 30 分左右,巡检人员经过 20-1 工作井处时,发现管廊内有大量积水。因积水较深,包应国随后脱掉胶鞋涉水下到工作井检查水泵浮球,在拆除浮球接线端子保护盖时误碰到 220 伏的接线端导致触电。图 1 20-1 工作井入口图 2 事发点事故发生时,同组巡检人员朱云峰在距包应国不远处听到包应国喊叫声后,发现包应国触电,朱云峰立即将触电设备断电并进行求救。附近相关人员赶到后一起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