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阳市鑫阳港务有限公司“611”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6月11日零时30分发生在衡阳市鑫阳港务有限公司珠晖区东阳渡二号码头的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工作人员死亡,并造成了126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衡阳市政府批准下,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及监察委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报告中详细介绍了鑫阳港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历史沿革、经营范围、员工数量及安全管理架构等内容。对于肇事铲车的基本情况也有说明,指出该铲车为2018年购入,一直用于货场内的货物码堆作业。关于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报告指出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
2、制度未落实、缺乏铲车操作规程以及现场警示标识缺失等多方面问题。同时,报告还阐述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措施,如海事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并记录了监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前后对该企业的具体检查和整改要求。最后,报告详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明确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环境背景,描述了从货车进入货场卸货直至悲剧发生的过程细节。衡阳市鑫阳港务有限公司“611”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港口码头运营企业,特别是那些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等业务的企业。它不仅为类似企业提供了一次深刻的事故教训,也为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供了参考案例。通过对此次事故原因的剖析,有助于企业认识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的重要性。此外,该报告还强调了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现场有专人指挥以及定期开展员工培训的必要性,从而帮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