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界市永定区“8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8 月 11 日,驾驶人向周礼驾驶晋 H32204 号重型自卸货车,在省道 306 线 477km+900m 处(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板坪村胡家坡组路段),发生一起 3 人当场死亡、3 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监察局和永定区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单位派员参加的市政府永定区“81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
2、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向周礼,男,29 岁,晋 H32204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事发时的驾驶员),持 B2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430822198704266359,户籍所在地:桑植县芭茅溪乡水田坝村湖条坪组,没有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在事故中当场死亡。2、鲁稷兵,男,40 岁,鄂 A53361 号小型轿车(实际为湘GE0510)驾驶
3、人,持 Cl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430802197610300552,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代家湾村一组。3、陈明进,男,40 岁,系晋 H32204 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慈利县三官寺乡双桥村 9 组,身份证号:430821197604157015,事发时坐在晋 H32204 副驾驶位,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晋 H32204 号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所有人:陈明进,户籍所在地:慈利县三官寺乡双桥村 9 组,身份证号:430821197604157015。车辆品牌型号:乘龙牌 L23310PEF,发动机号:A10L1900910
4、,车辆识别代号:LGGX5CF419L422028,初次登记日期:2010 年 1 月 6 日,核定载质量为 15990kg,驾驶室核定载人数 2 人,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险终止日期:2016-12-29)、商业第三者责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终止日期:2017-1-1)。2、湘 GE0510 小型轿车(事发时悬挂号牌为鄂 A53361)。机动车所有人:鲁稷斌,车辆品牌型号:吉利美日牌 MR715K03,发动机号:D5CF06086,车辆识别代号:L6T7824S2DN14069
5、0,初次登记日期:2013-07-02,核定载人数 5 人,检验有效期至2017 年 7 月 31 日,保险终止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及其他保险。3、湘 G1099B 号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所有人:郑静,车辆品牌型号:大众牌 SVW6451JED,发动机号:P88779,车辆识别代号:LSVXX025N5E2187999,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31日,该车已投保机动车各类保险,保险终止日期至 2017 年 1 月19 日;事发时停放在土家妹农家乐塔子外缘位置。4、赣 A222W0 号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所有人:陈小斌,车辆品牌型号:丰田牌
6、SCT6484TR7,发动机号:1745320,车辆识别代号:LFMGTE722GS014875,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7 月31 日,该车已投保机动车各类保险,保险终止日期至 2017 年 6月 1 日;事发时停放在土家妹农家乐饭庄。(三)事故道路基本情况(三)事故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板坪村胡家坡组路段,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张家界市内方向,西往武陵源方向。道路有效路面宽 8.82m,北侧路肩宽 0.35m,南侧路肩宽 0.6rn,道路中心划有黄色单实线,道路两侧边缘划有白色单实线,事发路段为连续约五公里的弯道下坡路,事发地点弯道半径为107m,道路横向坡度为 5.6%,纵向坡度为 1.8%,事发路段为干燥沥青路面,路面无障碍。事发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事发路段标志限速 40km/h。道路南侧路外为民房和停车坪。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向周礼驾驶晋 H32204 重型自卸货车(载陈明进,装载沙石)从慈利县零溪镇出发,往张家界市内行驶。晚 23 时许,车行驶至 S306 线 477km+900m(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