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3”桂城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5 月 13 日凌晨 4 时 20 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锦园路 8 号中海万锦豪园紫荆商业 117 铺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爱尚理小吃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爆炸造成店铺人员夏地发及中海万锦豪园保安员陈泽森受伤,夏地发伤势较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陈泽森受轻伤经包扎后已出院。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南府复2014391 号)的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513”桂城爆炸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监察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总工会、人社局、国土城
2、建和水务局(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桂城街道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由区安监局副局长冯仕良担任组长。经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已查明。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名称:(一)事故名称:“513”桂城爆炸事故。(二)事故发生时间:(二)事故发生时间:2017 年 5 月 13 日凌晨 4 时 20 分左右。(三)事故发生地点:(三)事故发生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锦园路 8 号中海万锦豪园紫荆商业 117 铺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爱尚理小吃店。(四)事故单位(个人):(四)事故单位(个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爱尚理小吃店。(五)事故相关单位(个人)
3、:(五)事故相关单位(个人):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六)事故类别:(六)事故类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七)事故伤亡人数:(七)事故伤亡人数:2 人受伤。(八)直接经济损失:(八)直接经济损失:约 99 万元。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爱尚理小吃店(以下简称爱尚理小吃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4W87DA0U;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锦园路 8 号中海万锦豪园紫荆商业 117 铺;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夏朗鹏;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7 年 2 月 24 日;经营范围:小吃
4、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相关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二)事故相关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鸟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19265106F;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下柏工业区兴柏路 6 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陆卫和;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0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充装、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销售:炉具、钢瓶及配件;维修:液化石油气炉具;危险货物运输(2 类、3 类)【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5、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伤者的基本情况(三)伤者的基本情况1.1.伤者夏地发,男,汉族,伤者夏地发,男,汉族,19711971 年年 2 2 月月 5 5 日出生;公民身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份号码:422425XXXXXX053818422425XXXXXX053818;住址:湖北省监利县毛市镇李;住址:湖北省监利县毛市镇李家门村九组。家门村九组。夏地发是爱尚理小吃店经营者夏朗鹏的父亲,主要负责爱尚理小吃店厨房内的工作。2.2.伤者陈泽森,男,汉族,伤者陈泽森,男,汉族,19881988 年年 9 9 月月 2 2 日出生;住址: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惠来县仙庵镇东铺管区西片新厝九
6、街广东省惠来县仙庵镇东铺管区西片新厝九街 1010 之之 1 1;公民身份;公民身份证号码:证号码:445224XXXXXX020116445224XXXXXX020116。陈泽森是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保安。(四)液化石油气气瓶及气体检测情况(四)液化石油气气瓶及气体检测情况1.1.现场有四瓶液化石油气,一瓶未开封使用;一瓶已基本现场有四瓶液化石油气,一瓶未开封使用;一瓶已基本使用完毕(空瓶),瓶内气体已不足取样送检;另两瓶连接减使用完毕(空瓶),瓶内气体已不足取样送检;另两瓶连接减压阀正在使用。压阀正在使用。2.2.由区安监局委托佛山市南海区液化石油气钢瓶监测站对由区安监局委托佛山市南海区液化石油气钢瓶监测站对事故现场的三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拉盖完好无损的满瓶不事故现场的三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拉盖完好无损的满瓶不需送检),三只钢瓶气密性检验结果为合格。需送检),三只钢瓶气密性检验结果为合格。3.由区安监局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封存的三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内气体(空瓶无法取样送检)进行全组份检测,检测结果如下:(1)四氢噻吩的含量 4.0mg/m,甲硫醇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