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4”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 点 30 分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田边村大街 29 号仓库在装载货物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禅城区政府授权,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325
2、208053A;法定代表人:杨雄凯;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7 日;营业期限:长期;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68 号中国陶瓷产业总部基地东区C 座 08 栋二楼;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建筑材料;国内贸易。杨雄凯,男,汉族,1981 年 8 月 11 日出生,户籍住址: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秋夏村戈祠组 17 号,系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负责人。事发作业概况:2019 年 12 月 24 日,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接到外地购买建筑装饰材料订单后,由公司设在禅城区南庄镇田边村大街 29 号仓库的管理员屈敬财负责用电话通知文小会,通知文小会上午组织搬运人员过来仓库
3、进行货物装载。事发时,由金道平妻子文小会、张文和文在华三人根据通知从事相关装载工作。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 时许,文小会、张文和文在华三人根据通知到达禅城区南庄镇田边村大街 29 号仓库开始对一台集装箱进行货物装载,下午 14 点 30 分许装载工作基本完成,在货车车箱负责摆放的搬运工文在华在集装箱尾部摆放瓷砖等货物时,未确保自身安全,对车上的货物进行整理时,不慎从货箱尾部踏空坠地,坠地导致搬运工文在华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在现场负责管理的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杨雄凯及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
4、,后伤者文在华被送往南庄镇绿康医院救治,2019 年 12 月 25 日下午因病情恶化原因转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进行抢救,12 月 26 日中午 13 时 30 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脑疝。(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及时介入,开展事故调查取证。(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死者家属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此次事故造成
5、 1 人死亡。死者文在华,男,汉族,1969 年11 月 75 日出生,户籍住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东安乡构树村一组,系在南庄一带以做搬运为主的劳务人员,在本事故中为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雇佣的搬运人员。(二)经济损失(二)经济损失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60 万元人民币。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文在华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装车平台等作业安全设备及未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对聘请的从业人员疏于管理,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作业安全交底;未能向从业人员提供装车平台等有效的
6、安全防护设施,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事故的性质认定(三)事故的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为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认定(一)事故责任认定1.1.文在华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装车平台等作业安全设备文在华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装车平台等作业安全设备和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发生事故和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发生事故,对这起事故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负直接责任。2.2.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对聘请的从业人员疏于管理,佛山市爱你瓷业有限公司对聘请的从业人员疏于管理,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作业安全交底;未能向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作业安全交底;未能向从业人员提供装车平台等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提供装车平台等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到位。查和治理工作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