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承包方(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地址:签订日期:年月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结构形式:二、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承包范围(一)乙方承包范围: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书面修改通知等)的要求
2、。负责的施工总承包;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土建工程(1)、基础以上土建工程(包含桩头的清理及预制管桩的桩芯混凝土)。(2)、大型土方开挖后的人工修整、电梯坑及基础承台地梁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及室内土方回填、压实;基坑排水工程。(3)、负责配电房、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入户大堂等配套用房的土建施工。(4)、负责室外化粪池及排水排污管道的施工(接至区间路的第一个接2入井)。(5)、负责配合消防及其它各项专业工程的预留、预埋,负责各专业工程施工后的修补。(6)、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清理:包括外墙清洗、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清运(含甲方分包的其他专业工程产生的垃圾指定堆放点并负责外运
3、),以及由甲方完成的所有临时设施(若存在)的拆除。(7)、负责督促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竣工资料的提交并与总包汇总成册。2、水电安装工程(1)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从生活给水和商业给水市政总表后开始(泵房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安装至末端各户内给水点;排水系统从各排水点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含潜污泵的安装)。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及设备的基础、套管及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阀门井施工、管道设备标识及油漆等内容,不包含卫生洁具安装。(2)强电工程:专变配电系统从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开关开始,安装至末端各用电设备;公变配电系统(一户一表)从电表箱出线开关开始,安装至末端
4、各用电设备;发电机组至配电低压柜的线路安装;室外高低压电缆通道施工;商铺骑楼景观壁灯的安装。防雷与接地系统从基础开始,安装至末端避雷带(针);含等电位制安及铁艺栏杆、铝合金门窗、桥架、管道、设备等部位的防雷与接地安装。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及设备的基础、套管及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电缆井施工、线路设备标识等内容。(3)弱电工程:网络、电话、有线电视、智能、安防、消防报警联动等弱电系统的桥架、线管、线盒、分配箱预留预埋和室外通道的施工。3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套管及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手孔井施工、线路设备标识等内容。(4)人防工程:人防系统管线的预留预埋以及与人防工
5、程相关联的所有工程(市人防办指定必须由人防承包单位专项施工的分项工程除外)。(5)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和箱体的塞缝,返工造成的二次找平抹灰,自身施工时产生的垃圾清理;负责土建施工时混凝土内的空调穿墙套管预留预埋,砖墙内的空调穿墙套管预留预埋。3、其它与上述工程不可分割之附属工程。(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包含以下施工内容,但乙方必须履行总包管理与配合职责:1、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2、大型土方开挖及地下室外的回填;3、门窗工程(含空调百叶工程);4、栏杆工程;5、人防设备工程;6、消防工程;7、燃气管道工程;8、发电机安装工程及机房环保工程;9、电梯、扶梯安装工程;10、园建绿化工程;11、
6、玻璃幕墙及干挂石工程;12、智能化工程;13、泛光照明工程;14、地下车库地坪漆及交通设施标示划线工程;15、二次精装修工程;416、给水设备安装工程;17、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18、太阳能热水工程;19、电视电话网络工程;20、直饮水工程。21、儿童游乐及老年人运动器材安装工程。22、游泳池、运动场地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网球场)。23、会所设备安装工程。(三)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为概括内容,具体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书面修改通知等)为准。如本协议约定承包范围未尽详细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书的承包范围界定产生歧义,由甲方书面予以明确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需要而进行施工,甲方明确部分的工程内容,不管是否包括在本协议承包范围内,该部分结算造价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方式和取费,按下浮点率参与降点。(四)甲方有权对指定分包、指定供货或独立工程进行随时调整,有关之费用按合同条款之规定计算。乙方承诺不会因此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赔。三、承包方式三、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甲供主材及设备除外)、包机械、包临时设施、包临水临电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