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 楼”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制作安装工程1.2 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2.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列的项目内容,具体做法详见甲方确认并签字的图纸(后附施工图纸)。三、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米计算。工程量待施工完毕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3.1.1
2、 玻璃阳台栏杆:综合单价元/米;3.1.2 飘窗(角窗)栏杆、落地窗、女儿墙护栏:综合单价元/米;3.2 工程款支付方式3.2.1 栏杆安装每完成 5 层,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 20%直至付完工程款的 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的 20%。四、承包方式4.1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施工。五、施工工期5.1 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安装在年月日完工。5.2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5.2.1 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条件;5.2.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5.2.3 不可抗力;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六、现场管理要求6.1 乙方应按
3、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施工。6.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6.3 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电源、水源,以及现场半成品堆放区和半成品的垂直运输机械。七、违约责任7.1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7.2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有拖欠不付情况,甲方承担因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相关责任。八、附则8.1 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并完成工程款支付后失效。发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