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CCS A 12 1405 晋城市地方标准 DB 1405/T 0412023 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2023-05-19 发布 2023-08-19 实施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5/T 041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一般要求.2 6 总体结构.2 7 子体系结构.2 附录 A(资料性)标准明细表.4 附录 B(资料性)标准统计表.5 DB 1405/T 04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2、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晋城市民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晋城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圆标志认证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太原科技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婷、张艳萍、柴春锋、王雪娥、王燕妮、韩玉霞、张瑶、李雅馨、荀羽羽、王潇雅、王雅君。DB 1405/T 0412023 1 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一般要求、总体结构、子体系结构。本文件适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的建立。2 规范性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GB/T 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基本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提供或保障的,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所必需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公共服务。4 基本原则 4.1 保障基本 目标明确 以一定时期全体老年人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为
4、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考虑基本养老服务各个环节的服务要求,保障基本、兜住底线。4.2 全面系统 协调统一 科学梳理基本养老服务各领域、各要素,构建框架合理、层次清晰、内容完整、数量适中的标准体系。4.3 开放兼容 动态优化 保持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为新的标准项目预留空间。结合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势需求,适时进行修订完善,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适用性。4.4 突出重点 适度超前 DB 1405/T 0412023 2 优先制定基础通用、行业急需、支撑保障类标准,重点突出对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标准体系建构和标准制定要结合行业发展需要适度超前,不断提高标准体
5、系的引导性与适用性。5 一般要求 5.1 标准体系框架的构建应符合 GB/T 13016、GB/T 24421.2 的要求。5.2 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应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协调一致。5.3 标准体系框架应定期进行评价并持续改进,确保标准体系持续有效。5.4 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分类和编写要求。5.5 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的内容应包括: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和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见附录 A、标准统计表见附录 B。6 总体结构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由三个子体系组成,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养老助老服务子体系、养老保险服务子体系,见图1。图1 基本养老
6、服务标准体系总体结构 7 子体系结构 7.1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结构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结构包括标准化导则标准、术语与缩略语标准、符号与标志标准、数据与数值标准、分类及其他标准等,见图2。DB 1405/T 0412023 3 图2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结构 7.2 养老助老服务子体系结构 养老助老服务子体系结构包括设施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人员配备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评价与改进标准,见图3。图3 养老助老服务子体系结构 7.3 养老保险服务子体系结构 养老保险服务子体系结构有且仅包括养老保险服务标准。DB 1405/T 0412023 4 A A 附录A (资料性)标准明细表 A.1 标准明细表 A.1.1 标准明细表给出通用基础标准、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中所有标准的基本信息、关联信息,与标准体系结构图中的标准类型相对应。A.1.2 标准明细表的内容宜包括序号、编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性质、标准状态。标准明细表参见表A.1。表A.1 标准明细表 序号 编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标准状态a a标准现行有效或拟制定。DB 1405/T 0412023 5 B B 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