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安全培训及考核制度 10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培训及考核制度 1 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三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第五条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室,负责拟定并实施公司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各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二章 安全培训与考核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九条 公司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从事岗位工作。第十条 公司新进员工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3、、通过安全考核或未取得上岗资质的,不得独立上岗作业。第十一条 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第十二条 公司从业人员离岗时间超过 1 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间半年以上)、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
4、全培训。第十五条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人员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安排补训和补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能力。第十六条 各类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第三章 其他规定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从安全费用或职工教育费用中列支,以上费用应列入年度预算。第十九条 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培训及考核制度 2 篇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
5、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培训计划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6、特殊工种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关于三级安全教育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监督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任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实践部少于 3 天。安全培训登记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