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5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篇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的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班组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且按照国
2、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派外培训的人员,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交到安全培训科,存档备案。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 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三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
3、训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第五条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室,负责拟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各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二章 安全培训与考核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
4、岗作业。第九条 公司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从事岗位工作。第十条 公司新进员工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通过安全考核或未取得上岗资质的,不得独立上岗作业。第十一条 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第十二条 公司从业人员离岗时间超过 1 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间半年以上)、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5、十三条 公司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十五条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人员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安排补训和补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能力。第十六条 各类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第三章 其他规定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从安全费用或职工教育费用中列支,以上费用应列入年度预算
6、。第十九条 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3 篇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 XX 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 XX 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的安全工作。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中国 XX 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 集团制(2005)41 号中国 XX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 集团制(2010)17 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电安生 1996640 号XX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0695 号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3.1 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主任是培训服务中心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副主任对主任负责。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培训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培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