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国家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告。2、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3、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积极进行重大隐患整改,并保证整改质量。5、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不进行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