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教育管理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本厂职工的教育管理。2 管理职能2.1 本标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2.2 各类专业教育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 管理内容3.1 凡本厂职工,都要参加各种技术文化学习,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学习,按缺勤论处。3.2 职工教育内容包括:文化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质量教育、技术教育、安全教育、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培训教育等。3.3 本厂职工有参加我厂举办的各种职工教育活动的义务,并服从职工教育活动的各种规定。3.4 各类职工教育工作计划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和执行。3.5 质量意识教育是职工教育的重点。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由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4.2 本标准纳入部门工作标准与个人质量责任制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