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管理。第三条招聘原则1、坚持集团统一管理原则各水务分公司、直管水务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招聘,水务公司可向集团公司推荐领导班子成员后备人选。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招聘,水务分公司、直管水务子公司参与招聘,集团公司审批。2、坚持任人唯贤、亲属回避原则,杜绝具有亲属或血缘关系的进入同一水务公司工作。第四条招聘实施各公司部门根据集团下达的编制,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审批后,传集团水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新员工录用时间不得在集团最终审批意见之前。第五条录用经批准录用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统一到综合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报到需提供材料:1、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户主及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一寸免冠近照两张;7、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