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1.1 上班前1.1.1 上班前 8 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上岗。1.1.2 有事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准通过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1.1.3 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1.2 上岗前1.2.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等劳动保护用品。1.2.2上岗前必修仔细检查所有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准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上岗。1.2.3严禁携带香烟,易燃物品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物品上岗1.2.4 工作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1.3 作业前1.3.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任务进行充分的风
2、险评估。1.3.2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1.3.3 对高风险作业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学习。1.3.4 选择合适的工具,并仔细检查工具的完好状况,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1.4 工作中1.4.1 不准用手触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1.4.2 不准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1.4.3 横跨设备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1.4.4 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1.4.5 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消极怠工。1.4.7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1.4.8 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1.4.9 严禁“三违”。1.4.10 管理人员不准谩骂职工,徇私枉法。1.4.11 发现隐患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1.4.12 发现“三违”行为必须马上制止,并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1.5 作业完成后1.5.1 现场负责人要清点人员、工具,确保所有人员都已撤出设备,无工具遗留在设备内1.5.2 试运行设备前,要仔细检查,确认设备内部、周围无作业人员。1.5.3 清理现场杂物。1.6 下班后1.6.1 按时参加班后会。1.6.2 严格执行班后签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