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讲解了员工在班前预备、着装及作业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班前预备部分强调了上班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充足睡眠、精神饱满以及遵守请假制度和按时参加班前会。着装部分要求员工在作业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整洁、无破损,并随身携带上岗证。作业标准部分详细列举了多项规定,如无驾驶证和准驾证的人员不准驾驶矿内机动车辆,不准驾驶不完好的车辆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超员乘坐或人货混装,不得在车内躺卧、打闹,不得在禁止烟火区域使用明火,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进入已设置栅栏和挂有“禁止入内”警示牌的区域,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遇有违章指挥或强制未培训、无证员工上岗时,必须拒绝并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发生火灾时必须积极避灾,进行自救、互救。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在矿山、工厂及其他工业生产场所工作的员工,尤其是涉及机械操作、运输、电气设备使用等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该规范旨在通过明确的行为准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