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1、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3、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4、参加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伤医鉴定、保险理赔工作;5、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规定中,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经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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