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实习制度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管理,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避灾自救能力,使新工人尽快熟悉作业环境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等,掌握标准化作业的各项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到人人无违章、事事不留隐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新入井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知识理论培训学习且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知识闭卷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对于不及格的继续培训,第二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3、入井新职工所到单位,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带学,坚持以老带新的规定,并与老工人签订一对一的师徒协议。4、老工人向新职工传授井下作业的操作技能,新职工要虚心学习,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能够独立作业。5、入井新职工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满 4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6、入井新职工在实习期间,必须做到不违章作业。7、实习期间,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8、新职工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老工人的管理和安排,老工人必须确保新工人的人身安全。9、新职工通过实习后,必须能够辨识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源并具备预控事故危险的能力,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避灾自救与互救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