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一、重大信息的界定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 500 元以上的。4、食品卫生事件。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中心校、教委。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五、信息报送员: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