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事故处理规定1、轻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 50-100 元;2、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 100200元;3、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对责任单位增加罚款 100 元;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 元;5、发生火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交通运输肇事,根据经济损失情况或事故情节,对责任单位罚款 1OO500 元;6、发生事故后不按时上报、隐瞒不报成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要酌情对责任单位追加罚款。7、凡因未采取措施,以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对责任单位增加一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