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附件 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 “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8 年 2 月 7 日 20 时 40 分许, 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 的佛山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 “TJ1 标段” )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 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 11 人死亡、1 人失踪、8 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5323.8 万元。 事故发生后,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高度重视,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国务委员王勇、应急 管理部部长(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玉普、省长马兴 瑞等领导立即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防
2、止 次生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并举一反三,对大型施工工地隐 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受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委托,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督导事故 救援、善后、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原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及时赶到现场指导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493 号)有关规定,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 军任组长,省纪委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 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以及佛山市政 府负责同志参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对事故进 8 行调查。调查组聘请了国内岩土、结构、水文地质、机电、
3、安全工程等方面的 9 名专家协助调查。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 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 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 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 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 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概况。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佛山市 东西走向的骨干轨道线路,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 规划由佛山南庄出发,跨东平水道、 陈村水道, 至广州南站。 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计
4、划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012 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建设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 线一期工程1。2013年12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复同 意项目选址及规划2。 同月, 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BOT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3,以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 辆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组成的中交股份联合体被确定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198.35亿元。2014年12月,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12018年)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2 2801号) 。 2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
5、通二号线一期工程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 。 3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国内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对方公司签订 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 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费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和调控权,特许期满后签约方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9 广东省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 同意该项目环评报告书5。2015年6月和2017年8月,佛山 市交通运输局分别颁发TJ1标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临
6、 时) 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8年2月7日,佛山市 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颁发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湖涌站至绿岛湖站地下主体(盾构区间)的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 (二)参建单位情况。 1.投资监管和运营的单位。投资监管和运营的单位。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佛山铁投公司”) 6根据佛山市政府的授权及佛 山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7,作为甲方履行 广东省佛山轨 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特许权协议部分权利和义务的具体 执行者,履行对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进行监 督管理等12大类监管职责。 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佛 投公司”)8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 发展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 单位组成的中交股份联合体出资组建,2016年2月新增股东 4广东省发改委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粤发改交通函 2014 5038号) 。 5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4 408号) 。 6佛山铁投公司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