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的综合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扣罚标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三条安全事故类处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第四条基础安全管理: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扣罚责任单位 500 元。2、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要求,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扣罚责任人 100 元,扣罚作业长 50 元。3、厂(处)、
2、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要求,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 200 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责任者 100 元,扣罚单位领导 50 元。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扣罚班组长 100 元,作业长 50 元。4、对新入、调岗、转岗、复岗人员未进行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每人次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 100 元,作业长 100 元;未进行厂级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扣罚安全工程师(安全员)100元,单位领导 100 元。第五条规程教育:1、安全操作规程漏项,扣罚责任单位 300 元
3、,扣罚单位领导 50 元。2、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无章可循,扣罚责任单位 500 元,扣罚单位领导 100 元。3、有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构成安全隐患的,扣罚责任者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 100 元,扣罚作业长 100 元,扣罚单位领导 50 元。4、抽考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组织安全培训考试一人不及格,扣罚责任人 50 元;“考场违纪作弊”行为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8 款规定:给予警告(处罚 300 元)。5、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不齐全,不登记,管理混乱,扣罚责任单位 200 元。6、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到期必须按规
4、定年检,不参加年检人员公司强行年检,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拒不年检人员调离工作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一次不及格,扣罚责任人 50 元。补考不及格做转岗处理。7、高温岗位禁穿尼龙、化纤等内衣裤,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 5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50 元。8、不按本工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罚责任者 50 元。外来人员到本单位现场未佩戴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无人管理的,每人次扣罚责任单位 50 元,并且责令其退出现场。第六条事故隐患管理: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每项扣罚责任单位 100 元;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扣罚责任单位 500 元;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拒绝签收或逾期未整改,扣罚责任单位 1000 元。整改通知单逾期未返回的扣罚责任单位 200 元。第七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各种限位器、缓冲器、紧急停车开关,安全开关红灯电铃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每项扣罚点检员 200 元,扣罚责任人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100 元。2、吊具、吊钩、钢丝绳不按标准报废继续使用,每项扣罚点检员 200 元,扣罚责任人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100元。3、防护设施、梯子、走台、护栏、机械转动防护罩不齐全,缺少一项,扣罚点检员 1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
6、长各 100 元。4、禁止在起重机臂下和重物下逗留或作业,违者扣罚责任者 1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50 元。5、吊车工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扣罚责任者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 元。6、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扣罚责任者 3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 100 元,扣罚作业长100 元,扣罚单位领导 50 元。7、私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扣罚点检员 100 元,扣罚责任者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100 元。8、天车吊运危险品无筐栏,扣罚责任者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100 元。9、天车在运行中上下天车或由一台车跨越另一台车、跨越小车轨道,扣罚责任者 5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 200 元。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1、禁止单人从事电气作业,作业时执行摘、挂牌制,并设专业人员监护,违者扣罚责任人 200 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 100 元,扣罚作业长 100 元,扣罚单位领导 50 元。2、非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扣罚责任人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