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从工程项目许可到竣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覆盖施工前期准备、现场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多个方面。该制度针对各类矿建、土建和安装工程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第三至六条强调开工前应具备完整合法的项目手续及文件,如各类许可证与工程合同,并需完成相应的评审备案工作。第七至第十五条详尽规定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要求:包括施工场地的基本条件、机械设备状况及其验收流程、技术设计编撰以及岗位规章制度上墙展示;还明确设立专职安全岗位和配置相应器材的重要性。第十八条则着眼于施工人员培训方面的工作,对培训体系提出规划并指出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教育”,以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则。关
2、于工程项目的开与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及程序章节指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提前报批审核,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进行后续步骤。此外,每月定期报告施工进度有助于动态把控项目安全情况;对于撤离设备等收尾工作也有详细的指导。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矿建、土建、安装类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单位。这不仅限于矿山企业,还包括其他类型建设施工项目。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中小规模建筑商,在进行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均要参照本文件制定自身安全管理办法。尤其在存在高空作业、地下开采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环境中工作的从业者更应该严格依据本制度开展生产实践活动。这一规范性指南旨在促进各层级建设施工单位建立更加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得以落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与公共财产的安全,推动实现高效有序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