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管理制度一、爆破器材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 10C30C之间。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管库人员及领药人员不得穿钉鞋入库。三、库内爆破器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存量,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8m,箱与箱间距 3 cm,箱子堆放每边长不超过 5 m。箱子距地面至少有 10 cm 空隙,性质不同的炸药,应分库存放。四、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五、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领用人必须亲送现场,不得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