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2021 年 4 月 1 日下午 16 时 30 分许,位于锡山区厚桥街道胶阳路与联广路交界处的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闲置厂房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 2 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市政府 122 号令)的有关规定,受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城管局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
2、“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按照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锡山区厚桥街道胶阳路与联广路交界处的闲置空厂房内“41”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2111 号)要求,认定了事故性质,明确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安泰二路 20 号;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巫明惠;统一社
3、会信用代码:91320205737825613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皮革制品制造;木制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与事故发生有关的情况(二)与事故发生有关的情况1.事故发生地有关情况:事发厂房位于锡山区厚桥街道胶阳路与联广
4、路交界处,共三层,面积共 7627.71。事故发生在第一层厂房生产车间内,高约 5.9m、长约 55m、宽约 45m,面积约 2500,地面由混凝土浇筑而成,但平整度不够。目前该厂房未投入使用,处于闲置状态,正在进行内部装修。2.事发厂房产权归属情况:2009 年,西达(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事发厂房所在地块的使用权,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1979.8。2016年,在该地块上完成了 12 栋厂房的建造。2019 年上半年,西达(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厂房建筑总面积 34784.36,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80547 号;权利类型:国有
5、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2019 年,安镇街道镇北工业园被列入拆迁范围,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厂长巫明惠被告知其企业在该园区内的厂房即将进行拆迁,为了企业能继续经营,巫明惠决定提前购置新的厂房。经朋友介绍,巫明惠找到西达(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林源杰,双方开始洽谈厂房出售事宜。2019 年 10 月18 日,在综合考虑了厂房产权过户税率优惠及其他因素以后,巫明惠以个人名义与西达(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出售框架协议,购买上述地块北侧土地的使用权以及该块土地上的两栋厂房,合同总价 2900 万元。所购土地的面积为14115(双方实际测量
6、数据),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 7568.39,7627.71,总建筑面积为 15196.1。事发厂房位于上述地块内的西北侧,为巫明惠所购土地上西侧的一幢。3.事发厂房装修装饰情况:2021 年 1 月 9 日,安镇街道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与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签订了锡山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要求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搬迁。于是巫明惠决定对事发厂房进行装修,待装修好以后将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整体搬迁至事发厂房内。厂房装修主要分为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2021 年 3 月 1 日,无锡市金穗彩印包装厂与无锡家乐美装饰有限公司签订家乐美装饰施工合同,约定由无锡家乐美装饰有限公司负责办公区域的装修,包括厂房一楼大堂的装潢、厂房二楼卫生间的水电改造以及装潢、厂房三楼办公区域的水电改造以及装潢,合同总价 488,000 元,该合同不包括一楼生产车间的水电改造。与此同时,巫明惠的朋友华秋江得知事发厂房正在装修,便主动与巫明惠联系,想做点小工程。碍于人情,巫明惠同意让华秋江具体负责生产车间的水电改造,并让其召集相关作业人员。双方口头约定工人工资按照点工 3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