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2”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 1 人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郎溪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市监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梅渚镇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提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对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
2、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1.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公司安华公司”)成立于成立于 20092009 年年 0303 月月 1313 日。日。法定代表人:黄*华,总经理: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风电及风电配件、结构件、轨道交通部件的制造及销售。2.2.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标公司科标公司”)成立于成立于 20202020 年年 5 5 月月 9 9 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法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法定代表人:彭定代表人
3、:彭*山。山。经营范围包括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与安装;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二)业务发包情况(二)业务发包情况1.20211.2021 年年 7 7 月月 2121 日,科标公司与安华公司签订了刨花厂日,科标公司与安华公司签订了刨花厂房屋面维修合同,合同内容为屋面防水、下水维修,合同总房屋面维修合同,合同内容为屋面防水、下水维修,合同总价价16.816.8 万元万元;科标公司工作人员持临时通行证进出。科标公司工作人员持临时通行证进出。2.2.该维修项目于该
4、维修项目于 20212021 年年 8 8 月月 3030 日完工后,科标公司安排日完工后,科标公司安排了人员清理维修垃圾。了人员清理维修垃圾。3.3.科标公司与安华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科标公司与安华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1.1.黄黄*武,死者,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武,死者,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山的继父山的继父.2.2.彭彭*山,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3.3.胡胡*,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4.4.高高*,宣
5、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宣城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5.5.刘刘*元,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项目负元,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项目负责人。责人。6.6.祁祁*峰,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员。峰,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员。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救援情况2021 年 9 月 2 日上午 6 时,彭*山电话安排黄*武和高*去安华公司清理滴落地面的油漆和垃圾,二人凭临时通行证进入,未进行外来人员登记。清理完油漆污迹后,高*电话报告彭*山说车间顶棚还有一些垃圾,彭*山随即告诉高*要把屋面清扫干净。上午 9 时,在未告知安华公司的情况下,高*由压铸车间东边跨
6、检修梯爬上屋顶,随后黄*武自行爬上屋顶。高*和黄*武在中间跨屋面上进行清扫,并将废弃物运至中间跨南面丢下地面;清扫中须通过宽 84 厘米透明亮瓦带,该亮瓦不能承重,行走时必须踩着屋顶檩条上方的部分亮瓦才能安全通过。事发前黄*武和高*已在屋面来回走了 2 遍,9 点 30 分左右,高*和黄*武一前一后在屋面行走,高*突然听到背后亮瓦碎裂的声响,黄*武不慎踩破亮瓦掉落至压铸车间地面(破损顶棚处距离地面约 8米)。事故发生后,科标公司高*立即打电话向彭*山报告;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得知消息后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拨打 120 并组织救援处置工作。120 赶到现场后简单治疗,宣布人员当场死亡,随后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就事故情况向梅渚镇政府进行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郎溪县人民政府、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和梅渚镇等相关单位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善后工作。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起事故造成黄*武一人受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 70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黄*武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顾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