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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18·1·1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8313 上传时间:2023-11-3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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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1811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 月 13 日 9 时,由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 3#能源站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根据合肥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挂牌督办滨湖新区“2018113”高处坠落事故的通知(合安办函20188 号)要求,经包河区政府授权,成立了安徽天木工程有限公司“201811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包河区安监局为组长单位、郭醒国任组长,以区监察委、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公安分局、区总

2、工会、区万年埠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聘请 1 名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事故相关单位及项目情况(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安徽科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昌跃。主要采用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从事供冷供热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2.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

3、司(以下简称天木公司),法定代表人姬军,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主要经营消防器材、防火门和消防工程的承接和施工。2017 年11 月,天木公司和科恩公司签订了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 3#能源站项目消防安装合同,天木公司成立了项目部,并任命张锐为项目部负责人。3.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监理公司),主要承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2016 年 10 月 21 日,工大监理公司和科恩公司签订了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 3#能源站消防安装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

4、1.天木公司。天木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排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未取得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施工人员梁啟明上岗作业;未及时发现、纠正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2.2.工大监理公司。工大监理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导致不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资格的施工人员上岗、现场没有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三)工程概况(三)工程概况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 3#能源站位于广西路和贵阳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防护绿地,总建筑面积 10024,分地下一层(地下室局部一层)、地上一层,建

5、筑高度 5m、地下埋置深度10m,框架结构施工许可证编号:HF0012062。项目于 2016 年11 月土建开始动工,计划整体竣工时间为 2018 年 5 月整体工程分为土建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土建施工结构主体已完成,机电安装工程约完成 30%的工程量,事故当天均处于停工状态;消防工程已完成 16%的工程量,事故当天正在进行地下一层扩容区自动喷淋管网的安装。3.3.能源站地上部分能源站地上部分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发生在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事故发生在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 3#3#能源站地下一能源站地下一层的扩容区。层的扩容区。扩容区长

6、54 米、宽 29 米、高 8 米。梁啟明在安装喷淋支管的支架时坠落,高度约 6.2 米(见下图)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2018 年 1 月 13 日上午 8 时 30 分,天木公司现场施工班组组长梁青带领工人梁啟明、权循付两人进入消防施工现场安装消防喷淋支管。3 人乘施工升降操作平台上升到通风管顶面作业。三人为了施工方便,梁青上到通风主管道上作业,梁啟明站到通风支管道上作业。8 时 50 分,梁啟明刚上到通风支管上的一瞬间,通风支管坍塌,梁啟明坠落。8 时 55 分,梁青拨打120 急救电话,9 时 10 分,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9 时 30 分将伤者梁啟明送至滨湖医院抢救,约 9 时 40 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约 10 时,天木公司项目经理张锐拨打 12350 报告事故情况。10 时 30 分,包河区安监局接到市安监局电话和事故短信,立即联系万年埠街道、滨湖派出所,相关人员于中午 11 时左右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善后事宜经多方协调,1 月 15 日,天木公司与梁啟明儿子梁俊签订赔偿协议书,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抚恤金等合计 110 万元,善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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