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11.9”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1 月 9 日 11 时左右,在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塑料工厂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相关规定,太仓市安监局受市政府委托牵头成立了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11.9”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事故相关单位名称: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间:2016 年 11 月 9 日 11 时左右事故发生地点:太
2、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塑料工厂。事故类别:坍塌事故事故等级:一般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3 万元(赔付款)死亡人员概况姓名年龄性别伤亡情况籍贯身份证号码顾秀亚69女死亡江苏太仓320522*4727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法人代表:朱建刚;注册资本:6716.86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8 日;营业期限:2005 年 6 月 28 日至 2035 年 6 月 27 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轧辊、机械零部件,废旧金属、废塑料和废纤维的回收、分选、拆卸、分解,制造塑料粒子和纤维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
3、品;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顾秀亚为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负责分捡散落在场地上原料中大块塑料的临时工人,每天以分捡的塑料块的重量结算工资。2016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1 时左右,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临时工陆惠珍汇报有一名临时工顾秀亚失踪,公司立即进行排查与寻找,于当日中午 12 时左右在公司塑料厂捡料车间原料堆发现顾秀亚,此时顾秀亚身体被原料埋住,仅有部分头发露在外面
4、。人员救出后,公司迅速将胡顾秀亚送往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事故直接原因: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临时工顾秀亚进入公司塑料厂分捡车间,物料堆发生坍塌将其掩没在物料堆中,致使其受到伤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1.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物料分捡的安全操作规程。2.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排查记录缺失,自 2015 年 6 月 22 日后无事故隐患排查台账。3.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对现场原料堆可能会坍塌重视程度不够,未告知工人分捡现场存在的危险及安全防范措施,分捡工人顾
5、秀亚未受到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物料分拣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临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未制定物料分捡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临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不到位,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是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太仓市安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朱建刚,
6、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物料分捡安全操作规程,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建议太仓市安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朱建刚实施行政处罚。监察机关对事故调查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的执法、廉政、效能情况及属地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察,未发现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经调查无证据表明事故中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需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对企业员工做好安全普及教育工作。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责令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塑料分捡车间立即全面停工整改,排查安全隐患;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事故调查组备案。六、整改要求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放到重要的位置,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应对所有车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