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项目部“91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46 分许,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项目部周岭根拌合站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310 号),县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纪委监委、公安局、总工会、玉岩镇等单位成立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项目部“91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指定县应急管理局为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火伟同志为调查组组长,郑华庆
2、、潘锦胜、毛谷图、赖火伟、王杰军、何阳露为调查组成员,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验事故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检查企业台帐,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查明了该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一)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项目周岭根拌合站试块制作工位,赵*(死者
3、)横卧于料仓与拌合楼间。试块制作工位的雨棚入口处地面上有四条电线,分别是从三级配电箱到雾炮机的电线一条,二级配电箱接进三级配电箱的电源电缆一条、白色的照明线两条,后三条电线一端悬挂在雨棚立柱上的照明灯后,照明灯离地面约 3.52 米,另一端拖在地上,其中电源电缆为两条电缆连接而成,接头处内层缠绕绝缘胶布,外层缠绕透明塑料包装袋、铁丝。(二)项目基(二)项目基本情况本情况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项目线路全长29.558km,于 2020 年 9 月动工,工期 48 个月。项目采用 PPP模式建设,山西路桥集团松阳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方,施工单位为山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所
4、需混凝土由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提供(以下简称龙泰公司)。2020 年 5 月,龙泰公司与山西路桥集团松阳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拌合加工合同,并成立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松阳水南至枫坪段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李*任项目部经理,张*任副经理,李*任安全部部长。事发地点:玉岩周岭根拌合站,于 2020 年 9 月开始建设,12 月投入使用,主要给周岭根隧道出口至八旦隧道进口之前结构物供应混凝土。周岭根拌合站共有十余人,项目部副经理张*兼任拌合站站长。事发前拌合站试验员赵*(死者)与装载机驾驶员台*在试块制作工位进行砼取样试块制作。(三)龙泰公司基本情况(三)龙泰公司基本情况龙泰公司由山西路
5、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成立,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5 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荆斌,总经理:李*,住所为运城市盐湖区圣惠南路 88 号,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764674742D(4-1),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及勘测设计;交通工程设施的施工;对受托单位建筑材料的实验及检验等。龙泰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JZ 安许证字2011000254-4/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四)龙泰公司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后,经对龙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检查发现,龙
6、泰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编制了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但方案中线缆架设方式未有明确规定。项目部于2021 年 3 月 10 日对赵*开展新职上岗教育培训活动,但无三级安全教育卡记录;同日,对赵*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砼振动台操作规程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中,未规定试验用混凝土的运输方式,未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项目安全部的施工安全巡查记录中,2021 年 3 月 13 日有对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等隐患进行记录,要求 3 月 20 日前整改完成,但是没有整改完成的记录。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9 月 11 日,赵*在拌合站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10 时 31 分,装载机司机台*协助赵泽民从出料口运送少量混凝土至试块制作工位,运送过程中,赵*一直站立在装载机铲斗上。在料仓和上料口之间的试块制作工位雨棚口,装载机小臂与电缆碰触,于是赵*站在铲斗上用手将电缆放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