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4856 上传时间:2023-12-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 7.28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20 分左右,在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附近,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施工场地上被脚手架砸伤,后送往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共造成 1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的规定,成立了由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应急生态局牵头,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工会、灵霓派出所等单位人员组成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商品房项目“7.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

2、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应急抢险救援情况,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概况(一)项目情况。(一)项目情况。事故发生所在场所为一普通商品房项目建设工地,位于瓯华路与雁鸣路交叉口附近的半岛起步区地块上,施工单位是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规模313747.19 平方米,合同工期 711 天,合同价格 89700 万元。(二)事故相关方基本情况(二)事故相关方基本情况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块普通商品房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社会

3、信用代码:91310000631189305E。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法定代表人:徐征,注册资金:890439.7728 万元整,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15 日,营业期限:1998 年 6 月 15 日至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境内外各类建设工地的承包、涉及、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咨询,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三)事故相关人员

4、情况陈正芳,男,汉族,1963 年 03 月 11 日出生,住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上港村,身份证号:34022319*6117,建筑工地保洁工,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20 年 7 月 28 日中午 2 点左右,施工单位一带班组长吴宝俊在施工场地上巡视时,接到工人反映 30 号楼采光井区域好像有脚手架的钢管掉下来,有听到物体掉落的声音,2 点 13 分左右,吴宝俊联系了安全管理员吴云强一起去现场核查。之后两人在 30 号楼西单元楼梯口西侧采光井 2 楼发现了一名伤者,头朝室内趴在楼梯上,安全帽掉落在附近一米不到的地方,背部位置压着钢管和脚手片,身上没有贯穿或者大

5、面积流血的情况,意识不是很清楚,随后吴云强在 3 点 01 分左右,联系了120 与项目经理严吉俊,大概过了 5 分钟,现场负责人唐嵘赶到现场,几人经过多方核实确定受伤人员是陈正芳,期间没有人翻动过伤者,3 点 30 分左右,120 到达现场,将近 4 点的时候将伤者陈正芳搬上救护车送往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4点 47 分左右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人身伤亡支出、善后处理等费用合计约 170 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保洁工陈正芳,当天接到的工作任务是清理 30 号楼,但中午的时候没有走货运电梯和安全通道进

6、入楼内,而是通过西单元采光井附近楼梯口进入楼内,该楼梯口附近正在搭建脚手架,已被划为禁止接近区域。陈正芳在 2 楼的楼梯附近,因意外被脚手架砸伤。可以判断陈正芳的违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严格,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对安全警示标志的理解不足,对违规违章作业的危险认识不清,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五、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陈正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违规穿越禁止接近区域,导致自己意外受伤,鉴于其已死亡,免于追究相关责任。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对现场管理不严格,员工对安全警示标志的理解不深刻,明显违规作业。亡人事故后,没有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及时主动上报,处罚建议如下:由洞头区应急局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3、项目经理严吉俊,在伤人事故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上报事故情况,在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后,仍然没有及时上报,事故发生次日凌晨死者家属报警后,相关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物体打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