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夷山市百花路-环岛西路交叉路口“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9 日,袁文贵驾驶闽 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由百花路往环岛西路方向行驶,17 时 48 分许在百花路转弯往环岛西路行驶时追尾前方同向行驶曹德兰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造成曹德兰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武夷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2020 年 2 月 27 日,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武夷山市“19”一般道
2、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武夷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沪闽任组长,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周力东任副组长,调查组成员由武夷山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总工会、交警大队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并结合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技术鉴定,经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提出了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武夷山亦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
3、于 2018 年 8 月 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A31Y9P7XE,法定代表人:袁莲梅,住所:武夷山市兴山路 19 号 3 栋 903 室内;经营范围:砂石料、机制沙、矿粉生产、加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水泥、土方、砖渣、钢筋、建筑废铁、建筑材料销售;承揽土石方工程;普通货物运输。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取得武夷山市运输管理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南字350782200127 号),有效期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下属 3部货运车辆,闽 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系该公司下属承揽砂石料运输车辆。(二)事故驾驶人情况(二)事故驾
4、驶人情况1、袁文贵,男,户籍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上梅乡首阳村杜畲 1 号,现住址:福建省武夷山市城东登高山 28 号,持“B2E”驾驶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700163914,驾驶证有效期为 201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系闽 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2、曹德兰,女,户籍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吴屯乡红园村外余 13 号,现住址:福建省武夷山市五九北路闽运宿舍 10 栋304,持“E”驾驶证,驾驶证档案编号:350710132216,驾驶证有效期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系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在本
5、起事故中死亡。(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闽 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厂牌型号:豪沃牌ZZ3257N4347D1;所有人:武夷山亦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 2020 年 1 月,交强险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车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取得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南字 350782200385 号),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2020 年 2月 26 日重新延续道路运输证。2、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所有人:曹德兰,厂牌型号:卡西路。(四)事故现场情况(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道路位于百花路(环岛西路路口)路段,三支分叉路口路段,
6、水泥路面,路面干燥,百花路路宽 1520cm,施划有中心单实线、车道分界线、导向箭头等相关交通标线,设有人行横道标志、非机动车道标志、交通信号灯等相关交通标志,右侧开口通往环岛西路,夜间有路灯照明。事故当日天气:晴。(五)技术鉴定情况(五)技术鉴定情况1、死因鉴定事故发生后,曹德兰当场死亡。武夷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武公鉴202010 号法医学鉴定书鉴定意见:死者曹德兰系重型颅脑损伤死亡。2、车辆技术状况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由福建天祥司法鉴定所对闽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闽 H35869 号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前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信号装置安全状态符合要求。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约为 19km/h。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由南平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技术参数,额定电压、脚踏骑行能力、鞍座长度三项指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信号装置符合要求。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约为 18km/h。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情况2020 年 1 月 17 日,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