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头“10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0 月 29 日 12 时 19 分许,在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头附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60 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有关规定,2021 年 11 月 9 日,经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交运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总工会、童游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建阳区“10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
2、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调取相关资料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0 月 29 日 11 时 50 分许,南平市建阳区卓睿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杨文驾驶该公司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由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出发,欲前往白茶铺沙场装载砂石料,12 时 19 分许,途经崇阳南路五福桥头附近路段时,车辆前保险杠右侧刮碰同向骑行的南平建阳 16391 号二轮电
3、动车驾驶员胡越的左臂,导致电动自行车失控后向左侧倾倒,继而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后轮碾压过倒地的胡越,造成胡越当场死亡,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事故中队队员于 12 时 25 分赶到事故现场,12 时 28 分,建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及大队领导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勘验。12 时 30 分,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和运安股负责人赶到现场。12 时 32 分,南平第二医院 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对事故中被碾压的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胡越进行检查,证实胡越已死亡。12 时 40 分,肇事车辆闽
4、 H97300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杨文被带到交警大队先行控制。目前,死者家属和保险公司正在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重视,响应及时,措施得当,各项应急处置任务已完成,未因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新的损失。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所有人:南平市建阳区卓睿贸易有限公司,车辆品牌:红岩牌,车辆型号:CQ3316HXVG336L,车辆识别号:LZFF31W61LD072130,发动机号:20A00389197,行驶证档案编号:350700207126,该车辆在中国人寿财
5、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投保强制险及商业险,交强险单号:6605072021350784000355,商业险单号:6605212021350784000298,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保险单号:6250482020920210002561。在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交管“六合一”系统查询发现,杨文驾驶运输车辆自 2019 年 5 月以来共有 16 起违法记录,驾驶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自 2021 年 5 月以来共有 4 起违法记录。南平市建阳区卓睿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取得建阳
6、区运输管理所核发的道路运输证(证号为闽交运管南字 350784207743 号),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经调查鉴定:该车侧面防护、转向系、制动系安全状态符合要求;该车发生事故时车速约为 40km/h。2 南平建阳 16391 号二轮电动车南平建阳 16391 号二轮电动车,品牌:新日牌,车辆所有人:熊鹏(胡越丈夫),车架号:099020160302431,驱动装置号码:15262241。经调查鉴定:该二轮电动车转向系、制动系安全状态符合要求。(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1.杨文,男,1973 年 8 月 15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兴田镇仙店村仙店街 41 号,身份证号/驾驶证号:352103197308152536,准驾车型 A2E,系闽 H97300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未受伤。杨文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号:3507820020018000005,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2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