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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峰路乌石社区路口“9.18”道路交通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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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7223 上传时间:2024-01-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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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池峰路乌石社区路口“9.18”道路交通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15 年 9 月 18 日 6 时 30 分许,驾驶员李*兵驾驶闽 CL59*号 LC 轻型厢式货车,从泉州市清濛开发区政泰路 27 号出发,先后沿政泰路、324 国道、池峰路二期由东往西行驶,欲往南安丰州载货,7 时 57 分许,行至池峰路与江南街道乌石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处,与泉州市凌霄中学女学生向*梅驾驶无牌号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后座载罗*霞,正在横穿行驶)。肇事后,李*兵驾车逃逸,行驶至万祥商城路段(距事故现场 439 米处)停车查看情况时,被热心群众追上并训斥后,驾车返回现场,李*兵返回现场后看到两个

2、女学生一前一后躺在池峰路由东向西的超车道内,且身上和地上都有血,于是拨打 110 报警电话和 120 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警察处理。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经检查,确认向*梅、罗*霞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兵经检测鉴定,属醉驾,且超速行驶。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1.李李*兵醉酒后驾驶闽兵醉酒后驾驶闽 CL597VCL597V 号轻型厢式货车违法上路行驶,号轻型厢式货车违法上路行驶,行至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反而超速行驶。行至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反而超速行驶。2.2.向向*梅未满梅未满 1616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至事发路周岁驾驶电动自行

3、车上路行驶,行至事发路段经人行横道过车道未下车推行,未观察路面行驶车辆。段经人行横道过车道未下车推行,未观察路面行驶车辆。(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在道路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安监管二201342 号)要求,落实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造成道路部分交通安全设施缺陷,在道路建设工程未完工验收前,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2.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江南新区分队未建立泉

4、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江南新区分队未建立事故路段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未及时上报该路段存在的交通事故路段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未及时上报该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3.3.泉州市凌霄中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未泉州市凌霄中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能有效杜绝未满能有效杜绝未满 1616 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行为。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行为。(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1.李*兵醉酒后驾驶闽

5、 CL59*号轻型厢式货车违法上路行驶,行至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反而超过路段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最终导致两车相撞并致 2 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泉公安鲤认字2015第 20014 号)。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2.向向*梅未满梅未满 1616 周岁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至事周岁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至事发路段经人行横道过车道未下车推行,未观察路面行驶车辆,最发路段经人行横道过车道未下车推行,未观察路面行驶车辆,最终导致两车相撞。终导致两车相撞。鉴于其本人在这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3.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在道路建设过程中,未落实

6、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在道路建设竣工验收前,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区安监局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江南新区分队未建立事故路段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建议由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给予通报,责令江南新区分队主要领导书面检讨。5.5.泉州市凌霄中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未泉州市凌霄中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能有效杜绝未满能有效杜绝未满 1616 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行为。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行为。建议区教育局对该校给予通报,责令主要领导书面检讨。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认真落实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一)认真落实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建设单位泉州鲤城城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应按照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池峰路二期工程的交通设施的投入和安全隐患整改,加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标识、标志的设置,在主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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