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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镇“9·2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7268 上传时间:2024-01-2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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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安市石井镇“92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9 月 29 日 11 时 41 分许,在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虎井泛成精加工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货车碰刮二轮电动车、造成该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07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南安市石井镇“92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委办202234

2、 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核实了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相关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南安市石井镇“929”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经查证相关视频等分析认定,2022 年 9 月 29 日,冯高财驾驶赣 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村路由石井镇区方向往石井镇下房村

3、虎井方向行驶,于 11 时 41 分许行驶至石井镇下房村虎井泛成精加工门口路段时,冯高财驾驶车辆向右改变行驶轨迹过程中,赣 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右侧碰刮到同方向行驶在右侧由郑清苗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致郑清苗倒地后被赣 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碾压,造成郑清苗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二)应急救援情况(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冯高财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现场有伤者,于 11时 43 分许,拨打 110 报警电话处置,并请求帮忙呼叫 120 急救电话。12 时 8 分许,120 急救、医疗人员到先后场实施救援,并确认当场死亡 1 人。12 时 10 分许,警察到现

4、场处置。14 时 5 分许,现场处置完成,交通管制解除,道路恢复通行。综上,本起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没有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三)天气情况(三)天气情况2022 年 9 月 29 日,事故区域无降水,温度、湿度、气压、风速均正常,无恶劣天气现象发生。(四)驾驶人情况(四)驾驶人情况1.冯高财,男,汉族,1964 年 4 月 17 日出生,住址:江西省余干市社庚乡同良坂村委会彭家村 45 号,机动车驾驶证证号:36232919640417*,准驾车型:B2,档案编号:362300154095,发证机关: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领证日期:200

5、8 年 6 月 25 日,有效期止:2024 年 6 月 25 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前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赣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36232919640417*。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证实:本事故发生前冯高财本年度交通违法累积记分 0 分;近三年来各记分年度均无交通违法满分记录;近三年来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共有 8 例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均已处理完毕;近三年来除本事故外,未发生其他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2022 年 9 月29 日 12 时 17 分许,在石井镇下房村虎井泛成精加工门口路段由市公安局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冯

6、高财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 0MG/100ML。2.郑清苗,男,汉族,1970 年 12 月 4 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虎井 18 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01204*,经查,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经鉴定死者郑清苗因头、胸、腹部闭合性损伤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五)车辆基本情况(五)车辆基本情况1.赣 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赣 L71108 号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冯子荣,住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鱼塘村 320 国道边,实际所有人:冯高财,公民身份号码:36232919640417*,住址:江西省余干市社庚乡同良坂村委会彭家村 45 号。该车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4 月 15 日,检验有效期止:2023 年 4 月 30 日。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202236060000021974,有效期至:2023 年 5 月 7 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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