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安市官桥镇官仙路“89”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8 月 9 日 15 时 21 分许,在南安市官桥镇官仙路(军民同心路)16 号门口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该普通二轮摩托车上一名乘客当场死亡及四人受伤的一般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南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南安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与调查。事故发生后,南安市人民政府函告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
2、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车辆被挂靠人情况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50603100131130,统一信用代码:91350603MA32YE0G9B,法定代表人:王和杰,组织机构代码:MA32YE0G-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时间:2019 年 6 月 20 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湘桥路 2-21号,营业期限:2019 年 6 月 20 日
3、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其他未列明的仓储服务;汽车租赁;其他专业咨询;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取得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闽交运管许可漳字350603201102 号,证件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和杰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专职安全员王志娇专项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2.2.车辆挂靠人情况车辆挂靠人情况黄明红(自然人),男,汉族,黄明红(自然人),男,汉族,19891989 年年 5 5 月月 1515 日出生,无日出生,无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黄明红向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重型自卸货车(闽 E6
4、5777 号)。2022 年 7 月 2 日,黄明红因不具备道路运输资质,其将重型自卸货车(闽 E65777 号)挂靠在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但是双方私下约定重型自卸货车(闽 E65777 号)行驶证、营运证由黄明红掌控、保有、使用,拥有车辆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2022 年 7 月 5 日,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向黄明红雇佣驾驶员李随进交车。3.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情况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00983,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805,法定代表人:孙锦红,组织机构代码:10000098-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所属行业:专业技
5、术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时间:1983-02-0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 92 号院 2 号楼,营业期限: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业务。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肇事车所装载货物源头单位。南安市 2018(工业)G046 号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公开招标于2019 年 5 月 20 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的土方平整及砂石方开采处置,向市场出售砂石。目前项目完成了 95%,剩部分平整和砂石处置。2022 年 8
6、月 9 日,该工地向重型自卸货车(闽 E65777 号)装载石块,并严重超载。4.4.道路运输生产组织情况道路运输生产组织情况黄明红购车后,雇佣驾驶员李随进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黄明红购车后,雇佣驾驶员李随进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闽闽E65777E65777 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因挂靠需要,2022 年 7 月 5日,漳州弘福物流有限公司与李随进签订书面司机聘用合同(驾驶员李随进未与黄明红签订书面雇佣合同,但工资实际由黄明红支付),同日,黄明红开始叫人安排李随进从美的项目工业地块的平整工程(南安市 2018(工业)G046 号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工地装石块运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山林村福建泉州市泉明废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二)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二)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1.李随进,男,汉族,1985 年 10 月 10 日出生,机动车驾驶证证号:3505241985,档案编号:350699822152,准驾车型:B2,初次领证日期:2011 年 8 月 10 日,有效期止:2027年 8 月 10 日,发证机关: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住址:福建省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