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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筠阳街道聂圩村青龙桥自然村段“10·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8145 上传时间:2024-02-19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4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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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安市筠阳街道聂圩村青龙桥自然村段“10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0 月 10 日 18 时 07 分许,高安市筠阳街道聂圩村青石桥自然村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0 余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规定,以及江西省安委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赣安督202214 号)要求,10 月 14 日,宜春市人民政府成立高安市“10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

2、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高安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参加,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询问人员、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一、相关人员、车辆、企业及道路环境等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车主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车主情况1.1.赣赣 CBR890/CBR890/赣赣 CMB61CMB61 挂号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挂号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1 1)基

3、本情况。)基本情况。万某,男,42 岁,1980 年 8 月 10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户籍所在地:高安市筠阳街道*;准驾车型:A2,发证机关: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编号:362200847883,初次领证日期:2002 年 7 月 5 日,有效期至:2024 年 7 月 5 日。从业资格证编号:3601*,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4 年 10 月 19 日。(2)交通违法及事故记录。驾驶证状态:正常,当前记分:0 分;违法记录:165 条,已全部处理完毕,以货运车辆超过额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居多;2020 年 12 月 15 日驾驶货运

4、车辆于丰城市辖区发生侧翻事故,未造成他人受伤。2.2.赣赣 CBR890/CBR890/赣赣 CMB61CMB61 挂号重型半挂货车车主挂号重型半挂货车车主(1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张某兵,男,39 岁,1983 年 9 月 14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622*,户籍所在地:高安市*;准驾车型:A2,发证机关: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编号:362200608958,初次领证日期:2002年 10 月 20 日,有效期至:2024 年 10 月 20 日。从业资格证编号:3622*,从业资格类别: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6 年 7 月 5 日。(2)交通违

5、法及事故记录。驾驶证状态:正常,当前记分:0 分;违法记录:126 条,已全部处理完毕,以货运车辆超过额定载质量、车辆设施不全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居多;近三年无交通事故记录。3.3.赣赣 CZB343CZB343 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1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胡某华,男,57 岁,1965 年 8 月 11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622*,户籍所在地:高安市*;准驾车型:D,发证机关: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编号:362260546849,初次领证日期:2011 年8 月 5 日,有效期至:2027 年 8 月 5 日。(2)交通违法及事

6、故记录。驾驶证状态:正常,当前记分:0 分;违法记录:6 条,已全部处理完毕,2019 年 1 月 17 日于高安市辖区被查处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近三年无交通事故记录。4.4.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驾驶人(1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吴某连,女,30 岁,1992 年 10 月 4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622*,户籍所在地:高安市筠阳街道*,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近三年无交通违法及事故记录。(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1.赣赣 CBR890CBR89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号重型半挂牵引车(1 1)车辆情况。)车辆情况。车辆登记所有人:高安市龙茂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证品牌:解放,红色;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号:LFWSRXSJ2K1F61902,发动机号:53312213;核定载人数:2 人,事故实载人数:1 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0 年 3 月 13 日,发证日期:2022 年 9 月 19日,强制报废期:2035 年 3 月 13 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 年3 月 31 日;保险终止日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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