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中区“724”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7 月 24 日 22 时 40 分左右,在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党东村凤凰山渣土倾倒场原黏土矿坑渣土回填地点,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99.96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 年 7 月 28 日,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公安市中分局和党家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市中区“724”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
2、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车辆、驾驶人及事故单位等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和驾乘人员等情况(一)事故车辆和驾乘人员等情况1.1.装载机装载机(1 1)车辆情况。)车辆情况。品牌型号:柳工牌,车辆型号:CLG855N,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CLG855NL0
3、01720706,车辆类型:轮式装载机,发证日期:2017 年 12 月 28 日,车辆所有人: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驾驶人情况。商某庆,男,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人员,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市中区。2.2.鲁鲁 AV0200AV0200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货车(1 1)车辆情况。)车辆情况。品牌型号:豪沃牌 ZZ3257N3647E1,登记住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 399 号瑞驰上城 3 号楼 1-1602,车辆登记所有人:济南奥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刘某真;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注册日期:2018 年 8 月
4、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2018 年 8 月 3 日,鲁 AV0200 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车主刘某真与济南奥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渣土车管理经营协议书,将鲁 AV0200 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济南奥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从事渣土运营业务。(2)驾驶人情况。王某山,男,刘某真雇佣驾驶人员,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市中区,准驾车型:A2,驾驶证状态正常;未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163156202A;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德胜;注册资本
5、:壹亿捌仟贰佰万元整;成立日期:1990 年4 月 3 日;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党家镇党东村东。经营范围: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销售;水泥、矿渣微粉的制造;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2.施工单位: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664873584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马某满;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人民币;成立时间:2007 年 10 月 23 日;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党东村。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土石方工程施工等。2.渣土运输单位:济南奥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6、用代码:91370103560776579D;法定代表人:刘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0 年 10月 29 日;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 399 号瑞驰上城 3 号楼 1-160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三)事故发生位置和项目情况(三)事故发生位置和项目情况事故发生地位于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党东村凤凰山原黏土矿坑回填项目区域渣土卸载场地。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原黏土矿坑回填项目,面积 11700 平方米(长 195 米,宽 60 米),回填土方量约 100000 立方米。该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进行登记、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2 年 6 月 23 日,该项目正式运行。2022 年 6 月 20 日,济南滨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获知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原黏土矿坑回填项目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信息,向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申请原黏土矿坑回填项目施工,2022 年 6 月 22 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