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职业业病病隐隐患患排排查查治治理理制制度度编编 制制 人:人:审审 核核 人:人:批批 准准 人:人:版版次:次:B B20182018 年年 1010 月月 0505 日发布日发布20182018 年年 1111 月月 1010 日实施日实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发布目目录录1、目的.12、适用范围.2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24、职责要求.44.1 职责.44.2 基本要求.35、职业病隐患分类和分级.45.1 职业病隐患分类.45.2 职业病隐患分级.56、工作程序和内容.66.1 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66.2 职业病隐患排查.66.3 职业病隐患治理.7
2、6.4 职业病隐患验收.86.5 职业病隐患治理台账.107、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107.1 文件管理.107.2 持续改进.10资料性附录附录 A: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附录 B: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附录 C:现场隐患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录 D:基础管理隐患排查台账1 1、目的、目的为进一步发现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大职业病隐患治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病风险,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病,特制定本制度。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室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3、 52 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 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 47 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 48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8第 90 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 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 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
4、/T 3012-2018)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4 4、职责、职责要求要求4.14.1 职责职责4.1.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4.1.2 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1.3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5、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组织治理。4.1.4 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工等其他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4.1.5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可能发生职业病事故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可能危及从业人员健康和生命时,要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4.1.6 公司各专业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内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4.1.7 各车间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保证隐患治理效果有效。4.24.2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6、4.2.1 公司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隐患排查清单。4.2.2 公司每年组织对隐患排查清单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4.2.3 公司使用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危害分级、风险识别等方法系统排查职业病隐患。4.2.4 存在外委作业时,要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4.2.5 公司每季度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归档案资料。对于重大职业病隐患,公司及时向安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4.2.6 对于一般职业病隐患,由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隐患治理方案。4.2.7 公司在职业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5 5、职业病、职业病隐患隐患分类和分类和分分级级5.15.1 职业病隐患分类职业病隐患分类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