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三同时”工作,目的及定义,分类管理,分级管理,2,3,1,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2,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号令)。,4,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5,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6,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7,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8,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9,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
2、主体。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职业卫生“三同 时”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1、“三同时”工作的目的及定义,10,市安监局对全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市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管理许可审查的建设项目和市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2、“三同时”工作的分级管理,11,12,市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县区安监局实施。,安监总安健201273号,13,14,A、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
3、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5,B、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6,C、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注 意:,17,当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评价结论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有歧义的建设单位应将评价报告送
4、省安监局,有省安监局邀请国家级专家重新进行评审,按评审确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履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备案或审核程序。,18,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9,(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20,(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2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资料,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3)备案或者审核申报材料:,2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资料,5)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审查意见;,4)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2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
5、案或者审核资料,7)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2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特别注意:,25,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6,A、如何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7,较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一般 按照有关规定 组织职业病防 护设施的施工,严重向安监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6、计审查申请,B、评审完成后,如何进行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资料:,28,29,3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监理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按照51号令的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31,特别注意:,32,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6、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33,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A,B,34,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不需要试运行的,项目完工后,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效果评价,A、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Sub title,专家评审,完善报告,35,A、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6,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备案,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B、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