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要求讲解了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来查明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重点在于关闭矿山与废弃无主矿山的地质环境情况。该文件明确了调查内容涉及矿山基本情况、地质灾害规模和影响以及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等造成的影响破坏等。针对这些调查内容提出了保护治理措施,并说明如何从具体方面如土地恢复和废物再利用来实施对策。此外,文件还强调了数据库建立的必要性,在此背景下详细列举了需要提交的各项成果材料。在第二部分内容中,标题描述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涵盖了数据、报告、图件及汇总表等内容,同时制定了调查过程中应涵盖的基础数据项目。对于数据项的设定,包括矿山名称、地址、生产状态、地
2、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列明关于不同类型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相关量化信息,例如累计积存量、年产出量、利用方式等,同时也针对地下水资源状况及其受影响程度、地面塌陷区的具体数据项等作出详述。省级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涉及矿山开采与管理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份指导性的文档旨在为各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如地矿局、环境保护局等提供一套完整的操作指南。从事实际矿山作业的企业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也需要依据本文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与治理规划。此外,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在执行与矿山地质环境相关的课题时同样需要参考该成果要求中的规范。通过遵循这份标准文件,能更好地支持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工作部署,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生态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