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主讲:东薇,东薇老师【个人介绍】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国际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司法会计师、司法税务师、并获得中国证劵审计资格和律师资格证书。国内知名实战派财税咨询专家,北京财税筹划研究院业务总监,财税、咨询中介机构合伙人,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多家财税顾问,从事财税管理中介机构工作20余年。已服务1000余家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内部控制、IPO及内外审计工作,成功为内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多种行业企业(单位)等提供科学实用的税务规划、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方案及公司上市的规范工作,
2、指导多家上市公司建立财税及内控体系并辅导实施。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历任大型央企、国企、跨国公司及大型民企财务总监。国际注册会计师特聘财税类课程首席专家,全国高级人才水平考试“财税专业技能等级考试”特聘考评专家,并负责编写了财务核算科目考试指定教材。,目录页,一、为什么要进行修订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三、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解读收入确认的精髓“五步法”模型解析四、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的具体应用与实操五、新收入准则在特定交易中具体应用与案例分析六、新收入准则下合同成本的确认七、新收入准则给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及应对,第一讲为什么修订?,新环境老困境,CAS14,一、为什么修订?(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
3、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新的收入准则,二者在收入确认等方面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现行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将已实现或可实现和已赚得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然而,在美国反映不同行业差别的收入确认准则达100多项,甚至对一笔具有类似经济实质的经济业务在不同行业收入确认的时点及其会计处理很可能不同,从而降低了收入确认在不同行业之间的可比性。,收入准则变化时间轴,CAS,现行的国际会计报告准则(IFRS)对收入确认是由收入准则(IAS 18)和建造合同准则(IAS 11)来规定的,一般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与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不一致,一般收入的确认标准是商品所有权上
4、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而建造合同收入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为了建立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消除现有收入确认标准的不一致,提高收入在不同行业、不同经济体和不同交易方式下确认的可比性,IASB与FASB于2002年6月启动了收入确认的联合项目,力求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全球趋同的收入确认准则。双方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了讨论稿:关于客户合同收入确认的初步意见,阐述了双方对收入的初步观点;,2010年6月24日,IASB和FASB联合发布了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收入确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式,统一了一般销售收入与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2011年11月14日,IASB和FASB再次联合发布
5、了新的征求意见稿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该征求意见稿是在保持原收入确认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原征求意见稿作了大量细节性的修订,值得注意的是,这是IASB有史以来第一次为同一个准则发布两次征求意见稿。,2014年5月28日,IASB和FASB 联合发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的收入确认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新准则取代了原有的收入和建造合同的确认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财政部于2010年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该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IASB的进度保持”。因此,
6、为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为了解决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2015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二)现行准则存在弊端,不能满足实务的需要。例如,现行的收入准则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然而,随着交易事项的复杂,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区分。,【示例1,现行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的困境 某企业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生产一批饮料瓶的合同,合同约定饮料瓶按照可口可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日可口可乐公司预付产品全部货款并不可返还。思考该企业应如何确认收入?,【示例2,第二讲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CAS14,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变化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示例3: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变更荣之联科技股份